320t/h备用锅炉项目送风机、排粉风机、引风机及辅机设备
一、招标内容320t/h备用锅炉项目送风机、排粉风机、引风机及辅机设备二、投标方资格要求1、投标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,并具有相应的资质;2、投标方应具有所投标设备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证书(需强制认证的);3、投标方应具有所投标设备的设计、制作及安装调试能力;4、投标方应提供设计设备基础图的相关资质;5、投标方应具有与所投标设备类似的业绩;6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,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、财产被接管、冻结、破产状态;7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、严重违约,所承包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; 8、投标方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;9、相关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方的其他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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